摘要:关于征集郧阳区赵军、黄娜等涉恶犯罪团伙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因指定管辖,丹江口市公安局侦办郧阳区赵军、黄娜等人寻衅滋事案。经侦查发现,犯罪嫌疑人赵军、翁军、赵阳、黄娜等人,长期纠集在一起,采取暴力手段实施讨债、非法拘禁、敲诈勒索、破坏生产经营、...
关于征集郧阳区赵军、黄娜等涉恶犯罪团伙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
因指定管辖,丹江口市公安局侦办郧阳区赵军、黄娜等人寻衅滋事案。经侦查发现,犯罪嫌疑人赵军、翁军、赵阳、黄娜等人,长期纠集在一起,采取暴力手段实施讨债、非法拘禁、敲诈勒索、破坏生产经营、寻衅滋事、伤害他人等多起违法犯罪活动。公安机关现已依法对该涉恶犯罪团伙7名犯罪嫌疑人采取了刑事拘留、逮捕强制措施。
为深挖彻查赵军、黄娜等人的全部违法犯罪事实,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该犯罪团伙非法放贷、寻衅滋事、聚众闹事、强揽工程、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线索,并敦促涉案人员尽快投案,现通告如下:
一、凡是赵军、黄娜等人涉恶犯罪团伙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知情者,请积极向丹江口市公安局检举、揭发。
二、凡是遭受赵军、黄娜等人涉恶犯罪团伙欺凌的受害者,请尽快向公安机关报案。
三、凡曾参与赵军、黄娜等人涉恶犯罪团伙违法犯罪活动的人员,应尽快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,主动交代违法犯罪事实,争取从轻、减轻处罚。
四、凡曾包庇、纵容赵军、黄娜等人涉恶犯罪团伙违法犯罪行为以及充当黑恶势力“保护伞”的国家公职人员,应主动到郧阳区纪委监委说明情况。
五、举报途径 举报电话: 李警官:18986908532 刘警官:18986908261 电子邮箱: 368271807@qq.com 举报信箱:丹江口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收 邮编:442700 举报地址:丹江口市公安局扫黑除恶办公室 自通告之日起,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赵军、黄娜等人涉恶犯罪团伙实施违法犯罪线索,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,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。对提供重要线索并查证属实的,依据《湖北省涉黑涉恶犯罪线索举报奖励办法(试行)》的规定予以奖励。对包庇、纵容违法犯罪分子的,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,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将依法严惩。
丹江口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
2019年9月
主要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
犯罪嫌疑人赵军男,44岁,十堰市郧阳区人
犯罪嫌疑人黄娜女,37岁,十堰市郧阳区人
犯罪嫌疑人翁军男,45岁,十堰市郧阳区人
犯罪嫌疑人赵阳男,24岁,十堰市郧阳区人